关于申请修读医学部2023级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的通知(2024年11月)
各位同学:
根据《深圳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相关规定,医学部2023级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要求
1. 申请对象:2023级符合条件的普高本科在校生
2. 申请要求:学生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合格且未受过处分
二、申请安排
申请路径:学校主页—办事大厅--学生服务(本科生教学)--学籍管理---辅修申请
系统申请时间:11月11日9:00-11月25日17:30。
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时间:12月5日9:00-12月9日17:30。
三、医学部2023级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计划:
申请类型 | 年级 | 专业 | 辅修学士学位名称 | 招收人数 | 报名要求 |
辅修专业 | 2023级 | 药学 | 10 | 限理工专业,成绩绩点需在原专业前50%才可报名 | |
辅修专业 | 2023级 | 生物医学工程 | 10 | 限工学、理学和医学专业修读,成绩绩点在原专业前20%才可报名 | |
辅修学士学位 | 2023级 | 药学 | 药学 | 10 | 限理工专业,成绩绩点需在原专业前50%才可报名 |
辅修学士学位 | 2023级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10 | 限理学和医学专业修读,成绩绩点在原专业前20%才可报名 |
四、温馨提醒
1、获得辅修或辅修学士学位修读资格的学生后续如有两门及以上必修课(含辅修或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不合格或受学校处分的,其修读资格将被取消。
2、辅修学士学位同学如不能修够辅修学士学位要求总学分,但所修课程满足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课程学分,可提交书面申请转为辅修专业。
3、学生在修读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放弃修读或转为辅修专业,请提交书面申请,最迟在第八学期开学前两周交至丽湖校区守慧楼806办公室李老师处(联系电话:86671923)。
4、医学部在丽湖校区,请粤海校区同学合理安排选课。
医学部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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