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劳动节等放假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劳动节的放假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春假(含劳动节、青年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4月29日至5月5日放假(含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及周末调休),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具体调课安排由教务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各单位务必提前安排好本单位节假日期间的防火、防盗、保密以及卫生防疫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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