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6年度验收结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8 16:48:5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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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6年度验收结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88号)文件(附件1)的要求,我校63个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参加了本次验收。经学校自查、校内结题、省教育厅组织验收,53个项目通过验收(其中3项为“优秀”),4个项目暂缓通过,1个项目不予通过,另有5个“精品教材”类项目暂无结果,现将验收结果名单予以公布(附件2)。

通过验收的项目,认定为省级项目,自2016年6月6日起,有效期为5年,5年后重新进行评定;暂缓通过的项目经过整改或完善后,可以在发文之日起1年之内重新提出验收申请,重新验收获得通过的,认定为省级项目,否则撤销建设资格。

参与2016年度验收的“精品教材”项目验收结果将另行通知。

 

教务部

                                                                                       2017年6月8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6年度验收结果的通知(粤教高函88号).pdf

 

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验收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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