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
2020 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鼓励学校聚焦多学科交叉的科学技术或社会问题,申报交叉学科平台;申报的科研项目要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开展研究。学校要加强对申报平台和项目的审核,特别要严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的政治关。
2.项目申报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项目申报人要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领域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3.根据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 3 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具体要求
(一)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1.学科建设基础好。实验室所在学科原则上为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或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学科除外)。
2.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契合广东高校学科特点和重点 学科布局,符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究领域 属优先或重点发展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达 到国内先进行列或较高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备一定的优势, 特色明显。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培 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
3.学术团队结构合理。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知名度较高的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团结协作、管理能力较强的领导班子;研究团队学术水平高、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研究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含正高、副高)的人员在10 名以上,实验室近5 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 项、
并获得项目经费 500 万元以上;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4.科研实验条件良好。实验室面积原则上不低于 200 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比较先进的、技术状态良好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800 万元(部分纯基础学科除外)。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及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
5.支持保障有力。依托学校能保障实验室建设的经费投入,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二)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1.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或示范专业,具有相关支撑学科专业技术的系统集成条件,在某一技术领域有坚实的工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工作基础、特色和业绩。近三年来已与2 个或以上企业合作,成功进行工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2
项或以上。近三年实到科研经费不低于 200 万元(高职院校可不低于 50 万元),其中横向经费比例不低于 30。
2.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近五年申请发明专利 2 项
以上,获授权发明专利 1 项以上,获省部级科技奖励 1 项以上(高职院校不要求获省部级科技奖励)。
3.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 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具有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产品研制及其工程化的能力。
4.有一支结构合理、工程化研究开发与转化素质较高的高水平技术创新队伍。有具备较强市场意识和转化经验的管理团队,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具有较好的工程化运作管理水平和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5.具有明显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持续创新的能力,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所提组建方案切实可行,建设配套资金落实。
(三)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1.依托高职院校省级以上示范专业(专业群)与至少 1 家行业企业共同建设,并整合政行校企在政策、信息、人员、资金、设施设备和管理的共享资源,集成专业群和所映射岗位群(产业链)的共性技术,提升平台服务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等综合能力。
2.主动服务广东经济迈向新高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 号),重点建设与新一代电
子信息、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 软件与信息服务、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数字创意等产业集群以及传统支柱产业相关的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构建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互动,坚持服务行业和服务地方双轮驱动,以人才培养供给及科技研究转化为动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3.具有管理能力较强的专业带头人以及素质较好、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队伍中有该专业领域内具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
4.具有明显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持续创新的能力,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所提组建方案切实可行,建设配套资金落实。
(四)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1.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是利用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设备等手段或哲学社会科学自身的实验方法、手段来解决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问题的重要基地,主要任务是针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2.所申报的广东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原则上依托社科类的省级重点学科,符合我省优先发展的学科和领
域,体现广东优势和特色;属于校级重点研究平台,并已运行和对外开放两年以上。
3.研究方向有广泛应用前景,有创新思想和能力并具有特色,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取得较好的科研成绩,有明确的近、中、远期目标,在该领域有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研究开发项目的竞争能力。
4.具有管理能力较强的学术带头人以及素质较好、结构 合理的科研队伍,有培养高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具有稳定的实验人员队伍与固定的实验用房。设备条件具有先进性和开放性,实验方法具有创新性。
(五)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围绕国家特别是广东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产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建立知识创新机制。
2.主动面向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开展咨询服务,提高解决重大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参与重大决策问题的能力。
3.需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符合我省发展的学科和领域,具有一定的办公场地、图书资料和专业化信息网站等。
4.具有管理能力较强的学术带头人以及素质较好、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带头人须是省内高等学校正高级职称在职人员,队伍中需有该研究领域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
(六)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1.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等重点领域,以及事关党和国家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创新合作研究的模式和机制,为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依据。
2.申报的智库须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具有承担决策咨询类项目的经验,近三年被省委、省政府采纳或获省领导批示 5 份及以上,可依托厅级以上部门批准的研究机构进行申报。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属于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并已产出研究成果;队伍中有该研究领域内具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有可持续的资金保障;具备
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具备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
(七)创新团队项目
1.重点支持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能以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良好的平台和项目,具有突出的创新成果和较高的创新水平, 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2.申报团队原则上以国家重点学科或广东省攀峰学科、 省部级重点平台或省级以上示范性专业为依托,具有承担国家及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 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4.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课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创新团队项目培育期为 3 年,经培育建设之后,团队有望成为国内同领域具重要影响力的研究群体,争取成为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
(八)重点领域专项项目
1.专项项目研究内容:
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跨界融合、智能化发展加速和全方位产业生态竞争等新趋势,加快推进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区块链及大数据等领域的研究,加强“数字广东”和广东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建设。
智能制造与新材料重点领域专项项目: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制造业关键技术、材料核心部件的研究, 推动智能制造工程化产业化应用和新材料融入制造供应链
的应用研究,为增强先进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立足广东乡村经济发
展实际,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技术咨询与科技支撑服务,推动农业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
2.申请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老师,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的申报以课题的方式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由 3 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各项目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科研项目。
3.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具有对重大项目开展研究必备的平台、设备及其它各种条件。申报项目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研究,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
(九)特色创新项目
1.特色创新项目主要是支持各级各类高校中有潜力的科研骨干在特色领域或方向开展科学研究。项目将重点支持结合经济社会与学校学科发展的需要及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有望成为学科新生长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创新性研究。
2.特色创新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项目,要求研究内容紧跟科技前沿热点,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需要, 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特色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项目,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我省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以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所面临的挑战、机遇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
3.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研究工作。研究队伍结构合理、稳定,科研业绩优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 2 年。
(十)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1.重点支持有潜力的青年研究人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鼓励对跨领域、跨学科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前沿问题的探索。
2.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 35 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
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 39 周岁。3.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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