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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医学部恒生“医路之星”奖学金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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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11 13:10:49 来源: 浏览次数:

深圳大学医学部恒生“医路之星”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目标,本着“慈心仁术 深医精诚”部训精神,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根据《深圳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结合学部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二年级以上(含)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所评选学年度及评选期间均需在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学习;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各类处分或通报批评;

(五)所评选学年度所有课程及格。

三、奖项设置

(一)学业优秀奖

学部获奖名额共32人,按各年级人数占总人数比例确定各年级的具体名额分配。奖金金额3000元/人。

(二)优秀奉献奖

学部获奖名额共4人,每个年级1人。奖金金额3000元/人。

(三)科研创新奖

学部获奖名额共4人,每个年级1人。奖金金额3000元/人。

四、评选依据及条件

(一)学业优秀奖

1.以所评学年度内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进行评选,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2.平均学分绩点根据评选时施行的《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计算。

(二)优秀奉献奖

1.以志愿服务和服务学部的工作实绩为依据进行评选,评选条件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热心奉献学部同学。

2.所承担的工作属勤工助学性质并领取报酬的,不参加此项评奖。

3.所评选学年度志愿时不少于20小时。

(三)科研创新奖

1.以创新创业、学术理论研究、科技发明创造成果为依据进行评选,评选条件为:取得标志性的创新创业成果,绩优者得。

2.特别说明:

(1)科技专业竞赛:

包括《深圳大学“双创之星”评选标准》中学术类、创业类Ⅰ、Ⅱ、Ⅲ、V类比赛;

申请者本人须为主要参加人(有个人获奖证书),我校为获奖单位;

若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等级奖项,仅以最高奖项参评;

(2)学术论文:

深圳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

发表在相应级别刊物上的学术会议综述和书评,不能被认定为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需提供论文刊物封面、目录页、正文页以及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3)专利及著作权、设计权:

申请者本人须作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我校为第一知识产权人),专利需通过实质审查,著作权需取得授权。

五、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并提交《“医路之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word版个人事迹(1500字内)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医学部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人选,并将拟获奖名单在学部网站上公示。

3.公布正式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

六、补充说明

1.本奖项与国家奖学金、鹏程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奖学金、荔园之星、荔园卓越之星不兼得。

2.本评选细则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深圳大学医学部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医学部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

附件:

20230529175438179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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