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推动校风、学风建设,我部将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深圳大学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设置协议,结合医学部实际,现就医学部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公布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依据教育部和深圳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2.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鹏程奖学金不可兼得。
3. 学部根据学生在线申请及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初评公示结束后上交推荐名单到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由学生部评审确定最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名单。
二、社会奖学金
1. 社会奖学金的评选依据学校各类社会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2. 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由申请学生提交材料,学部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后呈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学习之星
1. 学习之星的评选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执行。
2. 学习之星的评选主要以参评学生评选学年度学业成绩为依据进行,评选一、二、三等奖学金。如参评学年度学业成绩相同,则专业必修课成绩高者优先。涉及到学习之星一等奖评选时,择各年级、专业的参评学生中平均学分绩点最高者在同年级范围内进行评选,平衡专业、综合考虑。
3. 名额分配:学习之星一等奖按各年级总人数占全学部参评学生总数的比例计算。学习之星二、三等奖根据各年级专业人数占全学部参评学生总数的比例计算。
4. 学生在线申报时应根据学部发布的排名表合理申报相应等级的奖项,由学部审核确定等级。
四、公益之星
公益之星的评选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执行。
在符合公益之星三等奖参评条件的基础上,公益之星三等奖的评选以参评学年度的志愿服务工作实绩为依据排序,择优选拔。如参评学年度的志愿服务时长等志愿服务工作实绩相同,则总志愿服务工作时长高者优先。
五、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深圳大学医学部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附件1)执行。
六.其它奖项
1. “荔园之星”由学部根据申请情况综合评选。
2. “荔园卓越之星”及其提名奖由学校进行评选。
3. 双创之星、文体之星、特殊贡献奖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评选。
七.先进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评选依据《深圳大学医学部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先进班集体)》(附件2)执行。
八.申请与审批
1. 各班级按要求成立奖学金评选小组,成员5-7人,需包括:班委、团支委、党员(如本班有)、学生代表,成员名单经本班多数同学同意后,小组开始工作。
2. 医学部委托医学部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组织资料收集、答辩安排和投票等相关工作。
3.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请同学们依照相关时间及要求提交申请和材料,逾期学部将不受理。
4. 所有参评材料取得时间均需在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
5. 本细则适用于深圳大学医学部2022-2023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解释权归医学部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6. 公示期至2023年9月19日17:00。公示期内如对本细则存在异议,可于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丽湖校区A6-703。逾期不再处理。
7.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医学部学工办另行通知和解释。
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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