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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医学部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7 点击数: 【字体:

深大医学部[2018]7号

 

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第一附属医院、各相关教学医院:

    2019年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即将开始编制,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院工作部署,现医学部正式启动2018年度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重新遴选工作,遴选标准如下:

    1.本人自愿招生。

    2.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能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

    3.具有主任医师或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主任医师或副教授。具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省内外本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

    4.有一定的临床科研经验。原则上要求在本专业领域内,近三年来以深圳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一篇以上;目前正在主持以深圳大学为申请单位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在账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

    5.原则上要求有指导或协助指导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经历,了解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特点和规律。

    6.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胜任研究生的带教和指导工作。

    7.自2019年9月1日起至导师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所需时间,超龄者原则上不再参加遴选。院士、国家级重点学/专科带头人及特聘教授不受年龄限制。

    一、具体要求

    请各医院做好新增导师的申报、材料收集以及审核工作。结合今年具体情况,请关注第4点,此为必备条件。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附件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必须是国家批准的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或协同基地,如不是,请预招生医院做好与相关学科规培基地的沟通协调工作,如规培事宜无法落实,招生指标收回。各预招生医院应注意遴选推荐45岁以下的高水平临床医生担任导师,努力做到导师队伍年龄结构的合理化。

    二、申请程序

     1、各教学合作医院科教科组织医生申请,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深圳大学医学部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统一交由医院科教科汇总排序,按照资格优先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并整理成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三《导师简介汇总表》由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5月21日前报送深圳大学医学部;

    2、医学部经学位分委会讨论评审,确定各招生医院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员名单,并在各招生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宣布名单;

    3、导师资格确认后,根据2019年招生指标确定可招生导师人数,并分配至各医院,由各医院确定各招生专业名称、人数以及招生导师名单(招生导师必须为学部确认获导师资格的人员),并由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医学部,经学位分委员会审查批准并公示(具体时间待学校工作安排方案)。

 

附件一:《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                                 

附件二:《深圳大学医学部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

附件三:《导师简介汇总表》

 

                                 深圳大学医学部                           

     2018年5月15日                          

 

医学部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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