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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评选积分规则-临床医学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15 点击数: 【字体:


参评成果认定要求:

1、时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2021级学生的成果可适当放宽至2023年9月13日(细则公布当日)

2、往年已用于评选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并向学校相关部门上报。

一、考试成绩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5分)

二、科研成果(加分不设上限)

说明:

1)成果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深圳大学、深圳大学医学部或深圳大学附属医院;

2)SCI检索论文以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升级版);

3)同一成果的加分取最高分,不允许重复加分;

4)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最新版北大核心为准;

5)非研究型论文需降级评选;

6)论文至少在线发表,发明专利以授权为准,研三学生论文可适当放宽至接收状态,专利为实审状态。

7)须为第一作者(如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自己的导师)。共同第一作者按照贡献比例分配表分配分数。

8)学科竞赛说明:

具备较强影响力的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决赛成绩为准,初赛降级评选,即国家级降为省级、省级降为市级,如无等级可降,分数对应除以2)

论文

SCI加分方式:

1区:40分

2区:20分

3区:12分

4区:6分

中文核心期刊:2分

其他期刊:1分

会议

1)参加国际会议并做报告:10分

2)参加国际会议并发表会议摘要,或参加全国会议并做报告:5分

3)参加省级会议并做报告:3分

4)参加市级会议并做报告:1分

专利

前三发明人有效(按照贡献分配表计算得分,如排名第一为导师,则导师不占贡献比例)

发明专利:15分

实用设计:5 分

学科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省级

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市级(不分等级),在最后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等级高的优先参评。

三项及以上:3分

两项:2分

一项:1分

三、获奖

1、获得的奖励和表彰均须以学生身份参与而获奖;

2、国奖、社会奖、优干奖、学业奖等深圳大学评选的奖学金奖项不纳入此项中。

每项国家级奖励加10分、省级加5 分、市级加2分(一等奖加满分,往后以此除以2)

 

团队获奖者,获奖总分按照贡献比例分配表分配分数。

四、项目情况(在研项目,本人为第一负责人)

每项国家级课题加40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2分、区级10分、校/医院级别5分。

 

备注:

1)共同第一作者(共同负责人)按照下表进行积分(百分比%):

共同第一作者(共同负责人)按照下表进行贡献分配(百分比%)

共同第一作者数

排名第1

排名第2

排名第3

排名第4

排名第5

排名第6

0

100






1

66.67

33.33





2

55.00

25.00

20.00




3

49.05

20.00

16.67

14.29



4

45.44

16.67

14.29

12.5

11.11


5

43.01

14.29

12.50

11.11

10.00

09.09

2)申报者所获总分为上述所有项目分数加和,同等分数下,参考学业成绩。



深圳大学医学部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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