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评选积分规则-临床医学专业
参评成果认定要求: 1、时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2021级学生的成果可适当放宽至2023年9月13日(细则公布当日) 2、往年已用于评选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并向学校相关部门上报。 | |
一、考试成绩 |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5分) |
二、科研成果(加分不设上限) 说明: (1)成果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深圳大学、深圳大学医学部或深圳大学附属医院; (2)SCI检索论文以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升级版); (3)同一成果的加分取最高分,不允许重复加分; (4)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最新版北大核心为准; (5)非研究型论文需降级评选; (6)论文至少在线发表,发明专利以授权为准,研三学生论文可适当放宽至接收状态,专利为实审状态。 (7)须为第一作者(如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自己的导师)。共同第一作者按照贡献比例分配表分配分数。 (8)学科竞赛说明: 具备较强影响力的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决赛成绩为准,初赛降级评选,即国家级降为省级、省级降为市级,如无等级可降,分数对应除以2) | 论文 | SCI加分方式: 1区:40分 2区:20分 3区:12分 4区:6分 |
中文核心期刊:2分 | ||
其他期刊:1分 | ||
会议 | (1)参加国际会议并做报告:10分 (2)参加国际会议并发表会议摘要,或参加全国会议并做报告:5分 (3)参加省级会议并做报告:3分 (4)参加市级会议并做报告:1分 | |
专利 | 前三发明人有效(按照贡献分配表计算得分,如排名第一为导师,则导师不占贡献比例) 发明专利:15分 实用设计:5 分 | |
学科竞赛 | 国家级 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省级 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市级(不分等级),在最后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等级高的优先参评。 三项及以上:3分 两项:2分 一项:1分 | |
三、获奖 1、获得的奖励和表彰均须以学生身份参与而获奖; 2、国奖、社会奖、优干奖、学业奖等深圳大学评选的奖学金奖项不纳入此项中。 | 每项国家级奖励加10分、省级加5 分、市级加2分(一等奖加满分,往后以此除以2)
团队获奖者,获奖总分按照贡献比例分配表分配分数。 | |
四、项目情况(在研项目,本人为第一负责人) | 每项国家级课题加40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2分、区级10分、校级/医院级别加5分。 |
备注:
(1)共同第一作者(共同负责人)按照下表进行积分(百分比%):
共同第一作者(共同负责人)按照下表进行贡献分配(百分比%) | ||||||
共同第一作者数 | 排名第1 | 排名第2 | 排名第3 | 排名第4 | 排名第5 | 排名第6 |
0 | 100 | |||||
1 | 66.67 | 33.33 | ||||
2 | 55.00 | 25.00 | 20.00 | |||
3 | 49.05 | 20.00 | 16.67 | 14.29 | ||
4 | 45.44 | 16.67 | 14.29 | 12.5 | 11.11 | |
5 | 43.01 | 14.29 | 12.50 | 11.11 | 10.00 | 09.09 |
(2)申报者所获总分为上述所有项目分数加和,同等分数下,参考学业成绩。
深圳大学医学部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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