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医学部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鼓励研究生争先创优、追求卓越,树立优秀典型,根据《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深大校发〔2022〕243号)(附件1),现启动2023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优选、宁缺勿滥。
二、评选范围
2023年深圳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其中,涉密学位论文出保密期后列入当年评选范围。
三、评选类型、数量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类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分为三类:十佳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十佳博士论文”)、十佳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以下简称“十佳提名论文”)、百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百优硕士论文”)。
(二)获奖数量。十佳博士论文和十佳提名论文全校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评选范围内博士学位获得者数量的10%(其中十佳博士论文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百优硕士论文全校总数原则上为100篇。
(三)名额分配。根据研究生院的分配,医学部学术博士推荐名额上限2篇,学术硕士3篇,专业硕士10篇;最终应获奖名额为学术硕士2篇、专业硕士8篇,博士未说明应获奖名额;各专业方向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专业硕士
专业 | 总申请学位人数 | 拟推荐名额 |
药学 | 90 | 3 |
临床医学 | 133 | 4 |
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 | 113 | 3 |
2、学术硕士
专业 | 总申请学位人数 | 拟推荐名额 |
基础医学 | 60 | 2 |
生物医学工程 | 34 | 1 |
3、学术博士
专业 | 总申请学位人数 | 拟推荐名额 |
生物医学工程 | 4 | 1 |
生物医学工程(医) | 4 | 1 |
四、评选条件
(一) 学位论文作者若为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若为境外人士,应对华友好。
(二) 学位论文作者应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 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以中文撰写,确需用其他语言文字撰写的学位论文,须提供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四) 应获得答辩委员会推荐参评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资格。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综合研究生学术水平、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答辩情况等给出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中明确体现。
出现以下情形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一)尚在涉密期内的学位论文。
(二)在论文评阅中,出现“不同意答辩”意见的。
(三)在正式答辩中未获全票通过的。
(四)在各级单位组织的抽检、评估或专项检查中被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存在“不合格”专家意见学位论文的。
(五)学校或学院认为其他可能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
五、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在本学科前沿基础科学领域开展突破性研究,学位论文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了突破性或较为系统的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或先进水平。
(二)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一定前沿性,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一定理论或现实意义。学位论文在理论、技术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性,体现作者较好地掌握并运用本领域的技术、理论和研究方法。
(三)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结合实际,为本专业密切相关行业的关键核心问题。学位论文体现作者有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对实际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实践创新性研究和探索。
六、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初评(4月1日-4月18日)
1.4月10日前,论文作者(或导师)提交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由学位论文作者本人(或导师)提出申请,按学位类别分别填写《深圳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或《深圳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及《2023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4),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并提交论文推荐表、归档版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及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到各专业对应联络人处。
序号 | 专业方向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丽湖校区) |
1 | 生物医学工程(学硕、专硕) | 陈老师 | 26911857 | A2-521 |
2 | 生物医学工程(工)博 | 李老师 | 26937389 | A2-521 |
3 | 生物医学工程(医)博 | 林老师 | 86670193 | A7-548 |
4 | 基础医学 | 林老师 | 86670193 | A7-548 |
5 | 药学 | 吕老师 | 86713994 | A1-519 |
6 | 临床医学 | 李老师 | 86930416 | A6-1006 |
2.4月15日前,学位点进行初评、推荐。各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部分配的推荐名额分级分类排序推荐,提交纸质版《2023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排序推荐表》(附件5)至A6-1006,电子版发送至liyuhong@szu.edu.cn,其他申请材料只需要提交纸质版;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分级分类排序推荐,产生本学部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候选名单。
3.学部公示、报送名单(4月15日-19日)。学部将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候选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组织通讯评议及专家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4月下旬-6月初)。
1.通讯评议。4月下旬-5月下旬,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学位论文组织通讯评议,每篇论文送3位专家进行匿名评议,原则上出现专家打分低于70分的不予通过。
2.研究生院组织评选、确定拟获奖名单(5月下旬至6月初)。
(1)组织专家评选十佳博士论文和十佳提名论文。研究生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委员会,在通过通讯评议的优秀博士学位候选论文中评选产生十佳博士论文、十佳提名论文拟获奖名单,允许空缺。
(2)确定百优硕士论文拟获奖名单。研究生院根据附件1规定的办法确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拟获奖名单,允许空缺。
(三)拟获奖名单公示。6月上旬,研究生院将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6月中下旬,研究生院将公示无异议的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拟获奖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五)获奖名单公布及表彰奖励。7月初,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学校公布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奖名单,向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七、公示期间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拟获奖学位论文存在剽窃、造假或主要研究结论不成立等问题,或有其他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程序提出异议:
(一)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提出异议,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对象、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和科学依据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
(二)对学院作出的复核决定仍有异议的,应于评选当前学期校学位评定会议召开前,通过研究生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异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作出决定。
八、其他事项
(一)所有推荐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严格按照表格备注要求填写。
(二)被推荐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由校研究生院从学位系统归档论文直接调取。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深大校发〔2022〕243号)文件执行,由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办公电话:86930416,办公地点:A6-1006。
医学部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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