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申报人应是已在深工作、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成就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除了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
1.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见申报指南说明5)助理教授。
2.近5年,入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的核心成员(前5名)。
3.近5年,入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核心成员(前5名)。
4.获广东省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的团队核心成员(前5名)。
5.近7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3篇。
6.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2年以上,来深后继续从事科研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留学回国博士后。
7.在世界知名大学(见申报指南说明5)获得博士学位,来深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
8.担任过世界著名乐团(见申报指南说明6)声部副首席演奏员。
9.担任过大陆或港澳一流乐团(见申报指南说明13)声部首席演奏员。
10.近5年,获得过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二等奖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一等奖(见申报指南说明7)。
11.近5年,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常规项目计划的入选专家。
12.近5年,入选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一等、二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
13.近5年,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红点奖的设计概念奖。
14.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且年销售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15.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在本市国家级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
通过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者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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