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医学院医学教学实验中心管理办法
深圳大学医学院医学教学实验中心管理办法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严谨,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
1. 熟悉有关教研室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安排。主动联系有关教研室负责教学的主任和教学秘书,了解其要求;督促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研室,应在每学期的结束前两周将下学期实验课程教学进度表送到中心办公室,以便做好统筹协调安排实验室、电教和有关设备。
2. 管理好教学实验室及其各种仪器设备和家具。做好教学设备的登记、编号和记录使用、故障、维修等情况。
3. 爱护仪器设备,督促各使用人员(或指定人员)负责清洁、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送修。
4. 各教研室的实验教学内容由各教研室的技术人员完成准备工作。
5. “中心”与各教研室的关系是协助关系,目标是一致的,即: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好实验教学任务。无实验课期间,除保养维修各种仪器设备外,在保证搞好教学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开展科技开发和对外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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