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一)
2020 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 年度粤深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工作,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 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队伍。青年基金项目不列参与者。
一、申报条件
青年基金项目面向全省范围开放,申请人须通过所在的广东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申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协调人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基金项目)。
(二)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即 1985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 38 周岁[即 1982 年 1 月 1 日(含) 以后出生。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以在 系统提交的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附件为准)。
(四)应为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
(五)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的,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六)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二、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项目资助强度为 10 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 3 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三、支持领域及方向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八大学科领域内自主选题申报。
四、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独立研究能力和承担本学科领域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不少于 1 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 1 件;提交科技报告不少于 1 份。鼓励在国内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五、有关说明
(一)青年基金项目请选择“区域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 目”专题申报。
(二)所有省联合基金(包括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的青年基金项目统一评审、择优立项,适当比例支持联合出资地市的依托单位项目。
(三)青年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试行“包干制”,不需填报经费开支具体科目预算,并按如下要求执行:
1.直接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自主调剂使用,经费支出应实际用于项目研究支出;
2.间接经费支出比例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不得列支基建费;
4.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经费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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