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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深圳大学医学部“精诚学子”奖学金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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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4-08 10:24:12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目标,本着“慈心仁术 深医精诚”部训精神,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根据《深圳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和《关于制定医学部奖学金评审工作文件的通知》,结合学部实际,现就深圳大学医学部“精诚学子”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规定如下。

第二条       深圳大学医学部“精诚学子”奖学金来源为海岸生命健康基金、正中生命健康基金,用于奖励深圳大学医学部全日制在校生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本科生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40,奖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研究生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三条       深圳大学医学部“精诚学子”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

第四条       学部成立“精诚学子”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该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由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科教学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班主任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       奖项设置

本科生奖项设置如下:

(一)       面向医学部一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设立培优奖学金,奖励省内生源入学排位高于本专业上一年度最高录取排位以及省外生源入学排位为本年度本省深大录取生源前名(含第5名)的学生。入学后一年内申请,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20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如参评人数多于获奖名额,则根据各专业人数比例进行获奖名额分配,择优选拔。

(二)       奖励医学部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表现优异的学生,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原则上各专业获奖名额按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择优选拔。如遇分配名额多于该专业参评人数,则多余名额将分配至其他年级专业,综合考虑

研究生奖项设置如下:

奖励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中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六条       评选条件及依据

本科生评选依据如下(不含培优奖学金):

(一)       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二)       学习成绩优异,所评选学年度绩点不低于3.0,所有课程及格;

(三)       所评选学年度中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8小时,须出具由深圳市或学校志愿者机构提供的相应证明。

(四)       所评选学年度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在同等或相似条件下,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先考虑

1.       自身本领过硬、勇于砥砺奋斗,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得校级奖励(第三等级奖项及以上、担任队长或在队内贡献度排名前三)

2.       拓展全球视野强化学术对话,积极参加医学部组织开展的线下国际交流项目(非全额资助)或赴海外高水平学术会议进行成果展示,包括口头报告展板报告等交流形式

3.       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积极参加医学部组织的公共服务活动,担任医学部学业帮扶导师并取得一定成效获得级以上表彰,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服务模式;

4.       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结合国家需要和所学专业,以创新、灵活的方式投身于社会实际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参加“双百行动共建项目,担任队长或在队内贡献度排名前三,并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或市级以上认可具有推广、示范价值,或共建项目相关成果作为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结项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报道

研究生基本参评条件如下:

(一)       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二)       所评选学年度内所修课程全部考试合格,且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三)       细则由各学位点根据学科特色制定,所评选学年度内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深圳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共同一作排第一);

2.       在国际会议上以第一完成人作口头汇报或墙报交流;

3.       以排名前三完成人(导师或本人须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4.       主持科研项目;

5.       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成绩或成效;

6.       实现科研成果转化;

7.       担任学生干部并有突出事迹;

8.       其他有益于学科评估的成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当年参评资格:

(一)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到校规校纪处分的,或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二)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等状态的

(三)在校期间所主持项目因故中止或未达到结项要求的;

)参评材料存在不真实、弄虚作假情况的。

第七条       评审程序

本科生评审程序如下:

(一)       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评审小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深圳大学医学部“精诚学子”奖学金申请表》、《“精诚学子”奖学金个人承诺书》,并提供成绩单,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       学部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审核并择优选拔,获奖名单确定后在学部官网公示3-5天

研究生评审程序如下:

(一)       学部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名单需在学部官网予以公示;

(二)       各学位点根据参评条件制定评选细则并在学部官网及本学位点公示;

(三)       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各学位点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深圳大学医学部“精诚学子”奖学金申请表》、《“精诚学子”奖学金个人承诺书》,并提供成绩单,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       各学位点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按照不超过满足基本参评条件参选人数30%的比例,推荐学生至学部,进入下一步评审。

(五)       学部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获奖名单确定后在学部官网公示3-5天。

第八条       本奖项与鹏程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奖学金、荔园之星、荔园卓越之星(含提名奖)恒生“医路之星”奖学金、翰宇奖学金、卓越班奖学金(含延续“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不兼得。

第九条       本细则由“精诚学子”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深圳大学医学部

2025年3月

 

附件1:深圳大学医学部“精诚学子”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写、双面打印).docx

附件2:精诚学子奖学金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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