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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申报人应是已在深工作、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成就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除了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认定标...[工作动态] 发表时间: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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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发布《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自2015年11月16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3年)》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6日 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 经用人单位...[工作动态] 发表时间: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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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5日 深圳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 为全面提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卫生质量,打造国际医疗中心,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工作动态] 发表时间: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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