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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医学部 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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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09 16:32: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推动校风、学风建设,我部将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深圳大学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设置协议,结合医学部实际,现就医学部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公布如下:

国家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依据教育部和深圳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2.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鹏程奖学金不可兼得。

3. 学部根据学生在线申请及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初评公示结束后上交推荐名单到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由学生部评审确定最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名单。

社会奖学金

1. 鹏程奖学金的评选依据学校各类社会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学习之星

1. 学习之星的评选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执行。

2. 学习之星的评选主要以参评学生评选学年度学业成绩为依据进行,评选一、二、三等奖学金。如参评学年度学业成绩相同,则专业必修课成绩高者优先。涉及到学习之星一等奖评选时,择各年级、专业的参评学生中平均学分绩点最高者在同年级范围内进行评选,平衡专业、综合考虑。

3. 名额分配:学习之星一等奖按各年级总人数占全学部参评学生总数的比例计算。学习之星二、三等奖根据各年级专业人数占全学部参评学生总数的比例计算。

4. 学生在线申报时应根据学部发布的排名表合理申报相应等级的奖项,由学部审核确定等级。

四、公益之星

公益之星的评选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执行。

在符合“公益之星”三等奖参评条件的基础上,“公益之星”三等奖的评选以参评学年度的志愿服务工作实绩为依据排序,择优选拔。如参评学年度的志愿服务时长等志愿服务工作实绩相同,则总志愿服务工作时长高者优先。

五、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深圳大学医学部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附件1)执行。

六.其它奖项

1. “荔园之星”由学部根据申请情况综合评选。

2. “荔园卓越之星”及其提名奖由学校进行评选。

3. 双创之星、文体之星、特殊贡献奖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评选。

七.先进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评选依据《深圳大学医学部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先进班集体)》(附件2)执行。

八.申请与审批

1. 各班级按要求成立奖学金评选小组,成员5-7人,需包括:班委、团支委、党员(如本班有)、学生代表,成员名单经本班多数同学同意后,小组开始工作。

2. 医学部委托医学部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组织资料收集、答辩安排和投票等相关工作。

3.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请同学们依照相关时间及要求提交申请和材料,逾期学部将不受理。

4. 所有参评材料取得时间均需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

5. 本细则适用于深圳大学医学部2023-2024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解释权归医学部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6. 公示期至2024年9月11日17:00。公示期内如对本细则存在异议,可于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丽湖校区A6-703。逾期不再处理。

7.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医学部学工办另行通知和解释。



附件1深圳大学医学部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优秀学生干部) .docx

附件2:深圳大学医学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docx

附件3医学部先进班集体申请表&班级自评表.doc

附件4优秀学生干部班(团)委评分表模板.docx

附件5优秀学生干部学生组织成员评分表模板.docx


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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